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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7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

时间:2017-12-06 来源: 点击:

 造价〔2017〕18号
 

各市造价(定额)站: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7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标[2017]802号)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17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报送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表填报对象
    全省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及在我省办理过备案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
    二、报表上报流程
    1.企业登录安徽省工程造价信息网(www.ahzj.com.cn),进入“造价咨询企业管理系统”,点击“统计报表上报”,根据提示填写数据,提交上报并打印报表,对打印的报表核对无误后,加盖公章报送所在市造价(定额)站。
    2.市造价(定额)站根据企业报送的报表在网上进行审核,重点审核上报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审核完成后打印汇总表,加盖公章报省造价管理总站。
    三、报表填报时间
    各企业于2018年1月1日,可以登录“造价咨询企业管理系统”,点击“统计报表上报”进行填写,并于2018年3月1日前完成上报。各市造价(定额)站于2018年3月15日前将报表审核后上报省造价管理总站。
    四、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1.工程造价咨询统计工作是全国统计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造价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责,各市管理机构应高度重视,务必抓实。
    2.报表上报的数据是企业业绩核定及日常检查的重要参考指标,各企业须认真填报,并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3.企业在上报咨询业务时需将其下设分支机构的咨询业务一并纳入统计,同时分支机构还需单独提交统计报表。
    4.报表填报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联系反馈。
    联 系 人:强祥        联系电话:0551-62875022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