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安庆市建筑业企业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的通知
时间:2018-07-13 来源: 点击:
建市发〔2018〕406号
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建筑管理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根据安庆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整理提供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部门资料的通知》(宜经普办字〔2018〕7号)要求,请各地认真组织本地建筑业企业,对照内容详细填写《安庆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建筑业企业资料汇总表》(见附件),于2018年7月16日前报送建筑业企业信息,报送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30日前取得建筑业资质的企业;2019年1月18日前报送2018年7-12月增减变动企业的名单及信息。造价和招标代理企业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根据文件内容设置表格汇总,并按时间接点报市住建委建筑市场办。
联系人:倪申玉 石旭斌 联系电话:0556-5701610
邮箱:(建筑业)1500977815@qq.com
(造价、招标代理)912360613@qq.com
附:1.安庆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整理提供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部门资料的通知》宜经普办字〔2018〕7号》http://www.aqzjw.com/uploadfile/2018/0713/20180713103957709.doc
2. 部门需提供名录资料一览表http://www.aqzjw.com/uploadfile/2018/0713/20180713104311754.docx
3. 安庆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建筑业企业资料汇总表http://www.aqzjw.com/uploadfile/2018/0713/20180713104323777.xlsx
安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