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抽查的通知
时间:2009-10-20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各市造价(定额)站:
根据省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开展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检查工作的通知》(造资〔2009〕10号)和《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暂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造价〔2009〕17号)文件精神,按照省造价管理总站的统一布置,至今年九月份,各市站基本完成了所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检查工作,下一步将对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抽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抽查时间于10月26日开始,10月31日结束。
二、组织领导
全省抽查工作由省造价管理总站组织实施,省造价管理协会和各市造价(定额)站协同参加。
组长:王成球 副组长:张瑞南、杨博、李厚东
组员由各市造价(定额)站站长、省造价管理总站、省造价管理协会有关工作人员组成。
三、抽查分组和人员分工
抽查组共分6个小组。
第1组:组长:丁传圣; 成员:赵磊、张玲
第2组:组长:刘军; 成员:刘远、龙洋
第3组:组长:张正金; 成员:吴立群、孙缨
第4组:组长:何朝霞 ; 成员:符浩、徐刚
第5组:组长:朱训应; 成员:马俐、朱林飞、郭雪芳
第6组:组长:任士军; 成员:薛守贵、卫先芳、王磊
四、抽查地市
每个小组负责抽查的地市。
第1组:芜湖、马鞍山、宣城、黄山
第2组:六安、安庆、池州、铜陵
第3组:亳州、阜阳、淮北、宿州
第4组:淮南、蚌埠、巢湖、滁州
第5组:合肥
第6组:合肥
五、抽查要求
1、抽查企业由全省集中统一抽取。
2、抽查内容为省造价管理总站造资〔2009〕10号文明确的内容。
3、抽查小组应按要求进行检查,做到“一看、二问、三记”,组内分工由各小组组长负责。
4、各小组要对企业所报材料和所在市站已检查的情况进行复查,并按照省造价管理总站公布的省造价咨询企业检查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5、抽查组所到市,其所在市站应做好服务工作。所到企业接待从简,不得接受被检企业的礼品和宴请。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九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