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价协《关于办理资质证书延长有效期限的通知》
时间:2005-02-28 来源: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点击:
造资函[2005]3号
各市造价站:
现将中价协《关于办理资质证书延长有效期限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2003年取得甲级咨询资质的单位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的副本(二本)于2月25日前交至省造价总站资质科。在此期间如有资质内容发生变更的,请将变更申请材料一并交来。
附:《关于办理资质证书延长有效期限的通知》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二〇〇五年二月二十二日
抄送:甲级咨询单位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中价协函(2005)003号
关于办理资质证书延长有效期限的通知
各有关造价咨询资质管理部门:
经请示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同意,现就2003年取得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的129家咨询单位办理资质证书副本延长有效期限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有关资质管理部门在
二、凡资询单位在此期间有资质内容发生变更的,可同时提出资质证书变更申请。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五年二月十七日
安徽(5)
1 |
安徽欣安造价师事务所 |
甲033400552 |
2 |
安徽安建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 |
甲033400553 |
3 |
安徽宝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甲033400554 |
4 |
滁州人和工程造价师事务所 |
甲033400555 |
5 |
安徽中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甲033400556 |